采购代理机构泄露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信息,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

政府采购信息网 黄燕 2023-06-02 14:06:47

今年一季度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有3则公告与车辆采购相关,值得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注意的问题有2个。

1.采购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财政部责令采购代理机构就未依法对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信息进行保密的问题限期改正。

2.中标供应商未提供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报告。财政部判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八百零八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44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车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第1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鹤壁市开发区渤海路281号

被投诉人1: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14层1404号

被投诉人2: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

相关供应商: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重庆迪马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重庆迪马公司投标产品的型号前后矛盾,无法在工信部准入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到相关车型信息,投标产品多项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指标项参数不符。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政部

2023年2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八百六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43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信息通信类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豫政采(2)20221335-5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苏州迈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苏州市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海路11号科创园

被投诉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北、中州大道西公寓A座1单元12层A9号

当事人: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

相关供应商1:郑州良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良实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82号16号楼2单元23层244号

相关供应商2: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寰创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己楼6层02B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2.郑州良实公司与代理机构串通,非法获得投诉人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3.郑州良实公司与上海寰创公司涉嫌串通投标。4.郑州良实公司在本项目第6包涉嫌串通投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2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4为无效投诉事项。

责令代理机构就未依法对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信息进行保密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政部

2023年3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八百八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43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信息通信类车辆装备采购项目[豫政采(2)20221335-5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良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82号16号楼2单元23层244号

被投诉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北、中州大道西公寓A座1单元12层A9号

当事人: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

相关供应商:苏州迈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海路11号科创园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产品未提供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当认定投标无效。2-6.中标产品多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响应。8.中标产品的多项技术参数未在检测报告中体现。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8缺乏事实依据。

财政部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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